正義網北京3月12日電(記者 高鑫)被告人陳某醉酒駕車撞上騎車人王力(化名),致使王死亡。隨後,陳某撥打110稱王力被一輛面的撞倒,自己是目擊證人。記者獲悉,被告人陳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,目前已被北京市房山區檢察院批准逮捕。
  2013年 12月10日中午,被告人陳某喝了半斤白酒後,在家睡覺休息。下午6點,陳某駕駛一輛白色小轎車去親戚家,行駛至一個輪胎廠門前時,撞上了與其同向行駛的騎車人王力,並把王力的自行車撞飛到馬路中央,自己所駕駛的小轎車前擋風玻璃被撞碎。
  由於未帶手機,無法打電話報警,陳某打算步行離開現場回家找手機。剛走到馬路西側,陳某看到一輛面的車,在撞上馬路中央王力的自行車後離開,於是他“靈機一動”,趕忙回家拿到手機,並返回事故現場報警,聲稱是一輛面的車撞倒了王力,自己是目擊證人,自己小轎車的前擋風玻璃還被砸壞。
  民警通過現場勘驗、對陳某小轎車進行鑒定、尋找相關目擊證人等一系列偵查手段,很快鎖定陳某就是本案犯罪嫌疑人。目前,陳某已被房山區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批捕。
  檢察官提示,醉酒駕車,害人害己,尤其在我國嚴厲打擊醉駕的社會大環境之下,陳某依然存在僥幸心理,醉酒駕車,斷送了被害人王力的生命。陳某甚至在案發後,還妄圖栽贓他人,等待陳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。珍愛生命,遠離醉駕,萬一發生交通事故,要積極配合警方調查,還原案件真相。
  法條鏈接:《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: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,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,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尤其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 (原標題:男子酒駕撞人後報假警 謊稱目擊他人肇事被逮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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